致全省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实习是必不可少的教学内容,只有参加实习才能正常毕业。
职业学校的学生实习分为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通过实习,可以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动手能力,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为将来走向正式的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职业学校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应该主要注意以下情况:实习学生应当与学校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学校应该安排指导教师并对实习进行指导;除学费外,实习学生不再向学校及实习单位缴纳与实习有关的费用,包括所谓的就业培训费等;实习岗位工作内容应与实习学生所学专业基本一致;实习一般不加班或上夜班,如因工作性质等原因,确需上夜班或加班的,必须征得学生和家长的同意,不能强制学生上夜班或加班;实习过程中因病请假应该得到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批准;顶岗实习应该获得实习劳动报酬,且不低于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试用期间劳动报酬的80%。有关实习详细规定可上网查阅《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始终是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努力的方向。希望你们正确认识并积极参加实习,主动了解掌握实习的有关规定,通过规范有效的实习,切实增强职业技术技能本领,为将来步入社会、顺利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省教育厅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监督电话:0931-8885299
甘肃省教育厅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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